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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关于逐步有序恢复现场诉讼服务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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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1-02 08:43:39 打印 字号: | |

为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汕头市澄海区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本院决定逐步有序恢复现场诉讼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2日起,本院(包括凤西、凤东、莲下、东里、溪南、隆都人民法庭)恢复现场诉讼服务工作。

二、前来本院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亮码扫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消毒预防、安全检查。

三、在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地区居住的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汕或健康码、行程码显示为红码、黄码的人员,请暂缓来访,并最迟在开庭前1个工作日通过电话与案件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申请改期。

四、进入诉讼服务场所,请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耐心排队、分散等候,不得聚集和随意走动,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场。

五、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诉讼服务,通过线上办理立案、信访等诉讼服务事项。如不方便线上办理,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有关材料。若有疑问,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六、上述措施从即日起实施,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如疫情防控政策有所调整,以汕头市澄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通告为准。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和健康安全,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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