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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关于暂停现场诉讼服务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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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0-30 10:26:07 打印 字号: | |

为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本院近期诉讼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包括凤西、凤东、莲下、东里、溪南、隆都人民法庭)暂停办理现场诉讼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此前已安排10月31日至1日开庭、调解等现场诉讼事项的,延期或者转为线上进行(待法院工作人员联系确定)。


二、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律师服务平台等网络方式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根据法院通知要求,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


三、需要递交其他书面材料、收取法律文书等诉讼事宜的,请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网上等方式办理。


四、需要申诉信访的,建议通过网上信访反映诉求。需要提交申请再审、申诉信访材料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玉潭路中段)。


五、除上述线上诉讼服务渠道外,当事人还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咨询、联系法官等。


因疫情防控措施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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