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工作情况
2020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汕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保障社会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077件,办结5703件,结收案比102%,结案率达到93.8%,同比分别上升1.7%和0.9%。结收案比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一,结案率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三。
一、全院上下一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的社会稳定
2020年,区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全院上下一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的社会稳定。
“隔空”提审,实行远程审理案件。在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同步抓好抓紧,做到既防止交叉感染又确保案件及时审理,区法院转变思路,主动与区检察院、区看守所沟通协调,及时调整庭审模式,利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开庭审理案件,通过高清画面实现区法院与区看守所两地的实时视频对话,将庭审活动从线下“搬”到了线上,顺利完成案件的庭审。全年共完成远程庭审271件。
及时反应,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区法院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于2020年2月2日向社会发布《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及时关闭诉讼服务窗口,引导拟到区法院申请立案、来访或递交诉讼材料的人员开展网上立案和邮寄诉讼材料,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全年共完成网上立案1351件。
快审快执,做好涉疫情案件的办理工作。区法院对涉疫情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缩短涉疫情案件的审理周期,为疫情防控贡献审判力量。全年共审结涉疫情案件29件,包括审结涉疫犯罪案件18案,判处罪犯18人,其中涉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的诈骗、合同诈骗案件13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非法狩猎案件1件及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3件,强行冲击防疫检查卡点的妨害公务案件1件;调处涉疫民事纠纷11件,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保全查控和执行查控工作,强化执行应急指挥系统功能应用,最大限度减少线下查控和集中执行行动,对部分民商事案件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主动作为,深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和督导工作。区法院组织干警到防疫工作挂钩村莲下镇程洋冈村、潜溪村、东前溪村以及超市、工厂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健康宣教,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疫情形势,科学掌握防控知识,积极参与到家庭安全防护、社会防疫和群防群治的工作中来。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20年,区法院继续把抓好审判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加大力度打击违法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区法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888件,同比上升1.7%,办结807件,结案率90.9%。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案件149件、交通肇事案件34件;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6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7件、扰乱市场秩序案件21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8件;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审结强奸案件22件、强制猥亵案件4件、猥亵儿童案件6件;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各类违法犯罪,审结抢劫案件15件、抢夺案件7件、诈骗案件30件、故意伤害案件62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严惩职务犯罪,审理陈某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2020年,区法院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466件,审结2312件,结案率93.8%。继续把服务经济和保障民生作为工作重点,坚决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着力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经济秩序,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定争止纷、调节修复社会关系、引导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司法应对,服务保障辖区民生。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结原告汕头市某影城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某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等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1230件。办理涉外、涉港司法协助送达案件8件。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促进诚信建设。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活动,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助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20年共办理执行案件2667件,执结2533件,结案率95%。积极构建联合惩戒体系,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联合汕头电视台、澄海电视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审判大楼大型显示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全年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8期1187人次。通过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三、践行司法为民,着力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
深化司法公开,保障群众诉讼知情权。区法院将司法公开工作作为满足群众诉讼知情权和促进工作规范化的重要途径,着力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三项司法公开工作。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将每个案件立案、开庭、判决等各个审判节点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当事人,确保当事人掌握案件审理进度。规范和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除涉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等不宜公开的文书外,其余生效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方便当事人及社会群众查阅。继续深化庭审直播工作,拓宽社会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渠道。公众可通过网络实时观看庭审直播情况,有效促进庭审规范化,公正审理案件。全年发布上网裁判文书967篇;开展网络庭审直播888件次。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的对接工作,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畅通救助渠道,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制度,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全年共落实司法救助10件,发放救助款26.69万元。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诉信访问题,认真开展判前析理、判后释法答疑,深化院长接待日制度,全力促使当事人和谐相对、息诉息访,促进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2020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5件,全面化解14件、阶段性化解21件。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提高诉讼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立案信访窗口设施和服务功能。规范立案操作,设立立案流程快车道,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依托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广东移动微法院推行“网上立案”便民措施,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成立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专门化解涉侨纠纷。
强化改革意识,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一是探索诉讼程序简繁分流,提高审判效率。在刑事诉讼领域推行速裁程序,对部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经其同意的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速裁程序案件当庭宣判并在十日内审结,大大缩短审理周期。在民事诉讼领域,对部分诉前调解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全年共有66件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包括刑事案件63件,民事案件3件。二是规范律师调查令签发,保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依法签发调查令,支持律师到相关部门调查涉案当事人或者机构的银行账号、档案材料、权利凭证等,促进查明案件事实。全年共签发律师调查令43份。
四、坚持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区法院强化大局意识,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平安澄海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2020年是扫黑除恶决战决胜阶段,以强烈责任感推进专项斗争工作。一是树立“全链条打击”理念,提升执行力度。健全财产处置长效机制,加快处置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的进度,确保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突破常规穷尽执行措施,全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和变现率,加强与公安、金融、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基层组织的衔接协调,对案件财产线索进行线上查控和线下摸查,通过查封、冻结、划扣等方式,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做到“黑财清底”。二是深化“六清”,谋划“六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区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三是推动行业清源,强化综合治理。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和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出整改意见,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9件134人,包括涉黑案件4件63人,涉恶案件15件71人,已全部审结,判决总资产3864.17万元,执行到位财产3864.17万元,执行到位率100%。共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4份,其中《关于规范整治建筑公司非法挂靠、建筑工程分包的司法建议》系全市唯一获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
积极主动,全力服务创文巩卫工作。一是积极参与交通秩序指挥活动。2020年,区法院共组织469人次参与创文交通秩序指挥活动,引导行人和非机动车有序通行,纠正不戴安全头盔、车辆乱停放等交通陋习,劝阻市民不文明交通行为。二是下沉社区参与创文帮扶工作。区法院干警组成创文帮扶队伍,共有204人次下沉到区广益街道上坑社区参与创文帮扶工作,开展环境卫生问题地毯式巡查,做到发现一块垃圾、还原一处卫生。三是做好创文宣传活动。区法院干警深入社区主动向群众宣传创文工作,劝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入户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创文工作。四是增设律师专属停车位。为支持创文工作,减少乱停车现象,解决律师到区法院参与诉讼停车难的问题,区法院专门在院部设置律师专属停车位供律师参与诉讼使用。
构建多元解纷机制,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20年,区法院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职能,强化人民法庭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建立相应的“普法咨询站”、“法官联络点”,为基层自治组织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培训指导。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调解平台,配置专门的诉前调解人员,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整合调解资源,为当事人提供解纷方案和解纷服务。加强“广东法院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应用,争取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在平台导入诉前调解,实现诉前调解案件登记、办理、确认、转立案等全部网上运行,该项工作评估在全省124家基层法院中排名前十。
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素养。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方法,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干警到东里镇、盐鸿镇以及人民公园、澄海科创中心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媒体等平台开展司法公开和法治宣传,与汕头电视台联合录制《打开案卷》8期在黄金时段播出,通过以案说法释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引导群众文明守法,被评为全市法院2020年度《法治在线·打开案卷》栏目案件报送“突出贡献单位”。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2020年,区法院通过落实巡察整改,开展整治活动,全院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逐步推进。审判管理办公室荣记“集体三等功”,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名干警被评为“区2019年度作风建设先进个人”。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抓牢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对标对表狠抓整改工作。将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细化成了106条整改措施,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并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方式严肃推进整改,完成了巡察反馈的18项46个问题的整改(其中列入长期整改问题28个),讨论通过各项规章制度共31项。巡察整改期间,对巡察发现问题的同志诫勉谈话11人次,谈话提醒31人次,共有18名干警受党政纪处分。
全面整风肃纪,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2020年,区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视问题,切实找准司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问题,重点整治司法理念、案件审理、案件执行、裁判文书、庭审活动、诉讼服务、廉洁司法等七个方面35个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顽症”。落实对立案登记制情况、拖延办案、执行不规范、司法作风情况开展自查,纠正查找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对外部人员过问案件、领导干部干预案件进行留痕登记,确保司法公正。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开展审务督察活动,强化纪律监督,对干警工作作风、纪律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落实整改。建立述廉述职制度,提出整改要求和努力方向。
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落实区人大会议的决议及代表的审议意见,及时将决议、审议意见转化为工作措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区法院视察、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落实办理。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区法院8人次。坚持“半月报”制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送重大工作事项、专项工作情况等,全年共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信息20期。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审理的曾某明等人涉黑案件被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大力推进司法民主,充分发挥112名人民陪审员在陪审、监督上的作用,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865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部分干警的综合素质不强,未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司法需求的发展;司法工作的主动性不足,服务大局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司法改革的创新意识不足,改革整体效能有待进一步优化;审判管理不到位,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审判监督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干警纪律意识不强,因违反工作纪律而受处分。
2021年的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指示以及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汕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区委工作部署,坚决贯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自觉把法院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放到党委工作部署中,以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工作热情和干劲,研究服务保障推动澄海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筑牢对党忠诚政治根基。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区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发挥审判职能,助推高水平的平安澄海建设。严厉打击侵犯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项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治影响常态化疫情防控各类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服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发挥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能,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安全感。
(三)服务发展大局,维护平稳健康的营商环境。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切入点,为全区经济社会稳中求进发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提质,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加强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释法,帮助民营企业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司法的社会效益;落实失信惩戒制度,适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制度化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件;继续加大力度进行法治宣传,有针对性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四)深化司法为民,全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民事司法能力。依法平等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弘扬正风正气。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服务法治乡村建设。以为民解忧为切入点,不断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加强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依法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
(五)强化改革意识,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管相结合,提升司法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全面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实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进裁判尺度统一。深化司法公开,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改革成效。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接受监督中实现全面提升。
(六)抓好教育整顿,打造干净担当的政法队伍。以抓好教育整顿为抓手,全面进行整风肃纪。强化责任意识,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强化司法廉洁教育,把反腐倡廉工作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以提高办案效率和改进工作作风为核心,切实解决法院队伍在学习作风、思想作风、审判作风、纪律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廉洁司法制度,切实做到抓小、抓早、抓苗头,对违反司法廉洁规定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进行处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努力锻造一支让党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初心不渝,奋斗不息。2021年,区法院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殷切嘱托,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下,忠诚担当、恪尽职守,在新的征途上奋发前进,努力为我区社会安全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审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