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工作情况
2019年,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875件,办结6388件,同比分别上升36.1%和41.5%,结案率达到92.9%,收结案比100.8%,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2019年,区法院坚持抓好审判工作第一要务,加大力度打击违法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73件,办结847件,结案率97%。依法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案件242件336人;努力维护平稳健康的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审结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86件520人;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力度解决民商事纠纷,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70件,办结2441件,结案率91.4%,结案标的额26.08亿元。依法保护诚信经营、制裁违约欺诈,促进公平交易,办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20件。依法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办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35件。服务地方金融发展大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759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涉民生纠纷,民事案件中以调解结案829件、撤诉105件,占结案总数38.3%。
(三)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维护平稳健康的经济秩序。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惩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全力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结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案件37件59人。努力强化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424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和对原创作品、驰名商标、老字号的保护力度,办结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6件9人、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3件3人。
二、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始终把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
(一)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防止制造冤假错案。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治安稳定的同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宽严相济等原则,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对于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经审理确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全年共对3件4人作出无罪判决。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111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有力保障了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及相关诉讼权利,防止冤案错案的产生。
(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强力推进执行工作,积极探索联合惩戒体系的构建,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310件,执结3082件,结案率93.1%,执行到位标的额3.18亿元。大力推进网络查控,开展网络拍卖,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拍卖标的物信息119件,成交拍卖64件,成交标的额1.79亿元;加大对“老赖”的处罚力度,共司法拘留22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人;网络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自2019年7月开始,通过区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并在审判大楼外墙大屏幕滚动播放,共计14期476人次。在上述强大的执行攻势下,共有101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三)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立案信访窗口设施和服务功能。诉讼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于2019年3月初投入使用,并按要求配置安检通道,安装高清监控录像设备。规范立案操作,设立立案流程快车道,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推行“网上立案”便民措施,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和推进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工作,全年上网文书1545篇,开展网络庭审直播842件次。
(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的对接工作,制定司法救助制度,规范司法救助工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全年共批准减、缓、免交诉讼费55.68万元,审结司法救助案件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共10件38.5万元。认真开展判前析理、判后释法答疑、院领导接访等工作,全力促使当事人和谐相对、息诉息访,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6件,已妥善化解30件。
三、坚持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区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延伸司法职能,集中力量开展各项专项行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平安澄海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件55人。区法院高度重视被告人姚为波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将该案的办理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成立专案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办案人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判处被告人姚为波等2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对2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对部分被告人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该案是我市第一宗涉黑案件,区法院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使案件顺利审结,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服务创文巩卫工作,助力美丽澄海建设。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程,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依法从快判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件7人。快审快结交通肇事犯罪案件39件43人、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99件201人,进一步推动我区交通秩序整治。院领导多次带队到创文巩卫挂钩村莲下镇程洋冈村、东前溪村、潜溪村开展创文调研和督导,组织干警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和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积极参与创文巩卫工作。
(三)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素养。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方法,多措并举扩大普法阵地,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法律服务活动,院领导带队组织法官到各知名企业以及立德村、程洋冈村、鸿一村开展普法活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提高企业、群众的法律意识。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媒体等平台开展司法公开和法治宣传,与汕头电视台联合录制《打开案卷》6期在黄金时段播出,通过以案说法释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引导群众文明守法。
四、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推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
区法院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坚持积极、稳妥、有序的改革思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一)抓住改革契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员额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案件由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长直接裁决并签发裁判文书。围绕司法权运行的规律,突出员额法官主体地位,进一步优化办案队伍结构,按照审判团队“1+1+1”模式、执行团队“1+1”模式组建了相对固定的21支审判团队与8支执行团队。形成院庭长直接办案常态化,全年院庭长直接办案4618件,占收案数67.17%。院领导带头办难案,成立以院长、副院长为审判长的专门合议庭,开展“集中办理农合金融机构清欠案件专项”活动,对涉农合金融机构诉讼案件集中进行审理,共审结此类案件160件、调解45件、判决78件(当庭宣判77件),撤诉36件。
(二)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管相结合,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制度。实行“电脑排案”制度,案件统一由立案庭登记立案后,实行全部案件通过审判管理系统统一自动分案,提高分案均衡度,压缩人为操作空间。定时召开季度案件审理态势分析会议,及早谋划季度、年度清案工作,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收结案逐步进入良性循环,经过全院干警的努力,在收案创历史新高的情况下,结案率比2018年大幅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推行当庭宣判,提高案件的当庭宣判率。全年当庭宣判案件共1180件,当庭宣判率35.7%,服判率达100%。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的管理督办,实行超过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每月通报制度,深层剖析积案未结的原因,逐案分析,拟定清案方案,全程跟踪督办。截至2019年底,全院超12个月长期未结案件从年初的53件降至4件,扭转了部分案件长期未能清结的现象。
(三)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对法院内设机构设置进行改革的要求,通过职能整合,合理调配、优化重组、科学分配,经报区委常委会及上级法院批准,将原16个内设部门整合为10个,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同时根据干部任职年限等实际情况,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整,及时配强配齐中层干部,整合人力资源,科学、民主地选拔使用优秀干部,改变部门负责人多年没有调整轮岗的状况。
(四)紧跟信息化潮流,加快智慧法院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公、办案的信息化水平。完成云桌面安装和网络机房初步升级改造;推进电子档案建设,现已完成数字化档案扫描99873卷;大力开展微法院建设,法院公众号实现网上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查询等功能并在不断完善中。
(五)加强工作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淘汰部分落后装备,建设专门安检通道,更新办案车辆,更新办公空调设备,购置集中文印系统、多功能打印机装备院部打字室和各法庭,对院部食堂改造修缮,并采取社会购买服务方式,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食堂管理服务合同,提高后勤服务水平。同时,完成审判办公大楼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在审判法庭外墙安装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大楼地坪修缮、车库车棚改造修缮和绿化美化工程均已竣工,下大力气整顿大楼及周边卫生,逐步改善办公、工作环境脏、乱的面貌。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2019年,区法院新的领导班子提出“讲究规矩、强化责任,加强管理、注重细节”的管理方针,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使全院干警精、气、神等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政治思想水平和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凤西人民法庭荣获省法院“集体二等功”,刑事审判一庭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执行局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干警撰写的案例分析被《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丛书收录。
(一)强化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设立机关党委,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设置;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压实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分级责任体系;根据区委部署落实好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保证全院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建立健全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成立制度汇编领导小组和编写委员会,对原有各项制度进行研究,补全缺漏,堵塞漏洞。共新制定和修订制度51项,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体系,突出以制度管人,促进队伍司法作风转变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作风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强化纪律监督。每月由一名院领导带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对干警工作作风、纪律、办公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落实整改。建立部门负责人定期述廉述职制度,每季度由院党组听取述职对象述廉述职,进行现场评价,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努力方向。
六、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的决议及代表的审议意见,3名副院长分别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个人履职情况,及时将决议、审议意见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完善联系沟通机制,诚恳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向区政协考察组通报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的工作情况。创新“半月报”制度,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送重大工作事项、专项工作情况等工作动态。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多次召开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座谈会。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我院开展专题调研视察、考察活动,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落实办理。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行动,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认真履职,迎接上级法院的司法巡查与市委第八轮巡察,对巡查、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配合司法局选出新一届人民陪审员112名,大力推进司法民主,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干警规矩意识欠缺,担当精神不强,对政治学习不够重视,缺乏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部分干警的业务素质不强,司法能力不强,未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司法需求的发展。三是部分干警廉洁意识不强,主动服务意识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部分干警因违反廉洁自律的要求而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四是案件监督管理不到位,审限管理不严,审判质效较低,裁判缺乏统一标准等问题。
2020年的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落实发展年”的深化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指示,认真落实区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准确把握我区发展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区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坚持党组书记“一把手”亲自抓、各党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担负起对干警进行政治思想引导、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虚心认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全面落实整改,通过整改,使法院整体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更能符合党委、人民的期望与要求。
二、服务大局,努力提高司法水平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是结合当下疫情防控的新形势,重拳打击各类妨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打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互利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机制的构建,对于权利义务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开展诉前调解,最大限度地将矛盾解决在诉前;不断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执行联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公布失信黑名单、公开曝光、刑罚惩处等措施,攻坚克难,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三、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巩固和扩大战果,实现预期目标。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切实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为我区经济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依法制裁违法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权益的行为,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围绕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不断完善司法措施,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利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开展线上刑事审判业务,确保审判业务与防疫工作同步进行。
四、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
进一步落实审判责任,制定明晰的权力清单,细化各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和每项工作的具体流程。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各部门和办案干警提早谋划、及时部署、常抓不懈,保持高度的紧迫感,加快办案速度。通过规范审判管理权、落实案件跟踪督办制度、狠抓案件质量和效率。同时,强化流程节点控制,严格监督延长审限审批制度的执行,严格审限管理防止超审限的情形发生,坚决落实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
五、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司法服务
继续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持续发力加强打击,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安全。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协调作用,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为我区实现全面振兴、经济提质转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开拓司法服务新阵地,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办好微信公众号,推动网站建设,深入推进“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服务澄海经济建设的大局。
初心引领未来,使命召唤担当。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点上,2020年,区法院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殷切嘱托,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下,以“规矩、责任、管理、细节”为抓手,忠诚担当、恪尽职守,努力为澄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社会安全稳定做出审判机关最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