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我院召开2020年第6次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二起刑事案件。会议由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炫坤主持。经我院邀请,区检察院检察长黄灿辉委托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余媛南列席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分别讨论通过,并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顺应司法改革要求,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的有力举措。我院将继续加强与区检察院沟通、协调、配合,分工负责、相互学习、凝聚司法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